2018年4月,辽宁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工作。我校作为大连市教育系统唯一单位被推荐申报辽宁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6月11日,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到我校进行调研督查,听取了我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汇报、查阅了我校校务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方面的文件、规章制度等资料,并对教职工代表进行了个案访谈。省、市总工会领导都对我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该项工作在细节和原则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7月13日,根据《关于表彰全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辽厂开组发﹝2018﹞1号),大连大学被授予辽宁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