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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连大学关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方案
2017年07月12日 工会 纪委  工会 纪委

 

各基层党总支(党委、直属支部)、各基层工会:        

创建文明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是营造良好校风的重要支撑。根据大连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大委发(2017)19号的文件通知,参照《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学校纪委办公室、工会拟在全校开展首次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二、评选办法

整个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荐阶段、评比阶段、表彰阶段。      

1.推荐阶段(9月15日----22日)。以基层党组织、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考核、择优推荐,采取家庭自荐或群众推荐的形式层层遴选。人数1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1户做为候选家庭,100-500人的单位可推荐2户做为候选家庭;500人以上的单位可推荐3户做为候选家庭。候选家庭成员要求两代三人以上,凡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补评为不合格者,凡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等一票否决情形的,不得参评文明家庭。

2.评比阶段(9月22日至10月10日)。校纪委办公室、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由纪委办公室、工会、组织部、宣传部、校办、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妇委会等部门或机构组成。投票评选出群众公认、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的10户大连大学“文明家庭”。   

3.表彰阶段(10月2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命名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工会请将候选家庭的材料在9月22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或工会,电子档同时发至:2258895660@qq.com ,联系电话:87403680 

2、材料内容:     

 ⑴ “文明家庭”推荐表一份; 

 ⑵“好家风好家训”一条、事迹材料800字以内;

 ⑶家庭生活照片一张(jpg格式,2M以内)。

 四、几点要 

1、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工会要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       

 2、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校报、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各种媒体,宣传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文明家庭的故事。        

3、以文明家庭评选为载体,推动大连大学形成爱国爱校、向上向善的良好校风。

 

校纪委办公室、校工会

20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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