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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职员工及各个协会活动,使大家在紧张工作之余锻炼好身体。学校工会特提出如下要求:
1、教职工协会组织中午活动时间为12点至13点。
2、活动用场地如与教学等其他重要活动有冲突应主动避让,保证教学工作等。
3、参加活动的人员应不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
4、活动中应遵守本协会的各项规定。
大连大学工会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