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一:
职工出院后30个工作日内,请携带《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和《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票据)原件到所属单位工会,进行网上申报。登录:“职工医疗互助系统”(在《大连市总工会》页面下,点击《大连职工医疗互助网》查找)。
登录:“职工医疗互助系统”,输入登录名和密码(使用火狐、IE10版浏览器),点击"补助申请",按照要求将《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和《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票据)上传系统,点击“提交”。
提示:若职工所住医院是大连市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以及北三市的医院,请另上传《住院费用清单/账单》。
步骤二:
提交成功后,请10到15个工作后,再登陆“职工医疗互助系统”点击“综合查询”中的“单位补助信息查询”查看。若审核已通过,登陆:“职工医疗互助系统”,点击“单位补助信息查询”中的“放大镜”将审核后的补助基数和补助金额填到《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盖工会章),补助申请表带*项必填;若审核未通过,请点击“放大镜”,查看未通过原因,删除本次补助申请,重新按照要求操作。
步骤三:
若审核已通过,请携带《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补助申请表》(盖工会章)、《出院记录》原件复印件、《住院结算单》(住院费用票据)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复印件到大连市职工医疗互助管理中心办理(大连市总工会101室)。
步骤四:
职工请先将社保卡银行储蓄功能到所在开户行开通,医疗互助补助金将打到其开通的银行账户里(非医保账户),十个工作日后,请注意查收。
备注:
1. 职工办理医疗互助补助,所提供的各项原件,办结后当场返还;
2. 因大连市《住院费用结算单》(住院费用票据)不是统一格式,若需要请上传《住院费用清单》(账单),方便本中心计算补助基数;
3. 若职工因社保卡丢失或未办结,请携带本人名下其他银行卡以及情况说明,前来办理;
4. 如需其他手续,本中心将另行通知。